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支持科技企业(特别是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业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平稳健康发展,激发创新活力,现就进一步提供便利化服务通知如下:
一、优化线上政务服务,畅通办事渠道
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批与服务。各级科技、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应进一步完善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实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技术合同登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知识产权申请与维权等事项全程网办。设立线上服务专窗与咨询热线,为企业提供精准指导与远程协助,确保业务咨询与办理渠道畅通无阻。
二、强化信息技术支撑,助力企业远程运营与服务交付
鼓励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利用自身技术优势,为各行业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提供云计算、大数据、远程协作、网络安全等解决方案。支持该类企业积极采用远程办公、云端开发、在线交付等方式维持自身运营与服务能力。相关部门可搭建或推荐一批安全可靠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与工具,降低企业远程协作成本。
三、加大政策支持与融资服务力度
加快落实各级政府对科技企业的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社保缓缴等扶持政策,简化申报流程,加快审核拨付速度。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为信息技术咨询等轻资产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质押、应收账款融资等便利,利用科技金融信息平台加强银企对接,缓解企业短期资金压力。
四、保障人员有序流动与人才服务
在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为科技企业核心研发人员、技术骨干返岗复工提供便利,协调解决通勤、住宿等实际问题。鼓励开展线上招聘与培训,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通过线上平台进行人才对接与合作,保障企业人才需求与技术更新。
五、维护市场公平与合法权益
加强网络市场监管,依法打击利用疫情侵害科技企业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畅通企业法律咨询与维权渠道,提供在线法律纠纷调解与仲裁服务,助力企业稳定发展预期。
六、加强信息沟通与典型宣传
建立常态化企业联系机制,及时了解并协调解决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等科技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宣传企业在疫情防控中利用信息技术服务社会、创新运营模式的典型案例与优秀经验,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各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主动作为,细化落实本通知要求,切实为科技企业渡过难关、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具体措施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